1.四至范围: 明珠湾起步区区块9平方公里,东至环市大道,南至下横沥水道,西至灵山岛灵新大道及横沥岛凤凰大道,北至京珠高速,不包括蕉门河水道和上横沥水道水域。 2.功能定位: 金融商务发展试验区。 3.规划发展重点: 重点发展总部经济、金融服务和商业服务。推动粤港澳金融服务合作,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。进一步构建粤港澳金融和商贸服务合作新机制。建成服务珠三角、面向世界的珠江口湾区中央商务区。 4.土地利用规划与现状: 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可建设功能用地面积总计513公顷,其中商
业商务用地333公顷,居住用地155公顷,公共配套设施用地25公顷。 按规划容积率计算总建筑面积1094万㎡,其中商业285万㎡,商务办公499万㎡,居住271万㎡,公共配套设施49万㎡。 目前513公顷可建设用地中,正在建设用地41公顷,未建设用地472公顷。 目前在建建筑面积为82万㎡,未建建筑面积1012万㎡。 5.规划及实施情况: 完善粤港澳会展业的合作协调机制,推动展贸融合发展,构建粤港澳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大宗商品的国际交易平台。推动与港澳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,推动与港澳投融资汇兑便利化,深化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,建立适应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金融服务体系。鼓励企业设立区域总部,建立整合物流、贸易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。 明珠湾起步区是南沙新区标志性工程,目前开发建设已全面铺开,正抓紧推进桥梁、道路、水系、安置区等基础建设,规划建设现代金融服务集聚区、总部商务办公区及钻石水乡居住社区等功能区。 |